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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末调整

配偶・抚养亲属领取离职津贴时的相关手续

对象读者:
管理员・员工
适用方案:
劳务管理人事劳务基本模块专业模块0元人力资源战略

根据2022年税制修订,2023年以后提交的“抚养扣除等(变动)申告书”的“住民税相关事项”中新设“持有离职津贴等的配偶或抚养亲属”相关项目。

项目说明以及有符合的配偶、抚养亲属时的处理方法。

需要处理的人士

  • 有如下配偶的人士:如果没有离职津贴,所得总额在133万日元以下则符合今年的抚养对象条件,如因领取离职津贴后所得总额超过133万日元而不再属于今年的抚养对象
  • 有如下家属的人士:如果没有离职津贴,所得总额在48万日元以下则符合今年的抚养对象条件,如因领取离职津贴后所得总额超过48万日元而不再属于今年的抚养对象

追加项目的概要和背景

2023年以后提交的“抚养扣除等(变动)申告报书”的“住民税相关事项”中,追加以下2个项目。

  1. “持有离职津贴等的配偶或抚养亲属”栏:有接受离职津贴等支付的配偶(同一生计,且除了离职所得以外的所得估算总额在133万日元以下)或抚养亲属时应记载
  2. “寡妇或单亲”栏:除离职所得外,由于抚养亲属所得估算总额在48万日元以下,申告的本人符合寡妇或单亲时需勾选
工资所得者的抚养扣除等(变动)申告书的住民税相关事项栏画像を表示する

背景

配偶和抚养亲属的“所得总金额”中是否包含分离课税的离职所得金额,在所得税和住民税之间有所不同。 配偶或抚养亲属领取离职津贴等时,不包含离职所得而计算出的所得总金额为133万日元以下(配偶时)、48万日元以下(抚养亲属时),因此在住民税中有可以适用抚养扣除的情况。 因为在所得税上不属于抚养,所以在有不适用住民税扣除的情况下,新设此项目以解决这一课题。

有符合条件的配偶或抚养亲属时的处理

如有符合条件的配偶或抚养亲属,为了正确享受住民税的扣除,请如下回答问卷。

配偶

  1. 在问题54“请填写配偶信息”中选择“明年设为所得税抚养对象”或“不抚养”
  2. 勾选“因今年领取了离职津贴而不再属于抚养对象时”的复选框
  3. 填写配偶信息

填写的内容将反映在“有离职津贴的配偶或抚养亲属”栏中。

抚养家属的情况

如有家属因领取离职津贴而不再属于税法上的抚养对象,则需要继续回答“有税法上的抚养家属”。

  1. 在问题38“您是否有抚养家属(税法规定的抚养家属)?”中选择“是”
  2. 在问题40“请填写扶养家属(配偶除外)的信息”中选择“明年设为所得税抚养对象”或“不抚养”
  3. 勾选“因今年领取了离职津贴而不再属于抚养对象时”的复选框
  4. 填写家属的信息

填写的内容将反映在“有离职津贴的配偶或抚养亲属”栏中。

负责人直接编辑收集信息时的注意事项

如果员工不回答问卷,而是由负责人直接编辑收集信息,则不支持以下情况。

  • 不属于所得税法规定的寡妇,而属于住民税法规定的寡妇
    • “扶养扣除等(变动)申告书”的“住民税相关事项”中无法显示“寡妇”,因此请手写。
  • 不属于所得税法规定的单亲,而属于住民税法规定的单亲
    • 不影响“扶养扣除等(变动)申告书”的显示。但是,“员工信息CSV”中不显示“因今年领取了离职津贴而不再属于抚养对象的配偶或抚养亲属 寡妇/单亲的理由”。

文件反映示例

例如,在有下述抚养亲属的情况下,所得税不属于扣除对象,住民税属于扣除对象。

  • 工资收入:100万日元(工资所得:45万日元)
  • 离职金:1,000万日元(离职所得:30万日元)

此时,“抚养扣除等(变动)申告书”的B栏“扣除对象抚养亲属”中不会反映抚养亲属的信息,而是反映在“持有离职津贴等的配偶或抚养亲属”栏中。 “寡妇或单亲”栏在本人符合寡妇或单亲的条件时,根据是否有领取离职津贴的抚养亲属自动判定。

另外,如果有多个符合条件的配偶或抚养亲属,将制作多张“抚养扣除等(变动)申告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