扣除的申请内容显示在员工年末调整文件中的条件
- 对象读者:
- 管理员/负责人员工
- 对象套餐:
- 劳务管理基本人事/劳务0元HR策略
员工年末调整文件中显示扣除申请内容的条件如下。
目次
工资所得者的抚养扣除等申告书
画像を表示するA:在源泉扣除对象配偶中显示的条件
- 在年末调整问卷中,回答“有”配偶或“配偶于今年离世”
- 您的工资收入低于1,095万日元(所得为900万日元以下)
- 配偶的工资收入低于150万日元(所得为95万日元以下)
- (令和6年・2024年度の場合)在年末调整问卷中,回答今年“抚养”
- (令和7年・2025年度の場合)在年末调整问卷中,回答明年“抚养”
配偶“是否属于税法上的抚养亲属”根据此栏显示的内容判断。
若未满足收入(所得)必要条件,则属于非适用对象,不会在文件中显示。
B:在扣除对象抚养亲属(16岁及以上)中显示的条件
- 在年末调整的问卷中填写抚养亲属信息
- 抚养亲属的工资收入低于103万日元(所得为48万日元以下)
- 抚养亲属的出生年月日为平成21年・2009年1月1日以前(含平成21年・2009年1月1日)
如果是非居住者(国外居住亲属)且年龄在30岁至70岁之间(生于昭和30年・1955年1月2日~平成7年・1995年1月1日),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。
- 因留学而不在国内居住
- 残障人士
- 接收汇款超过38万日元
在高龄者抚养亲属或特定抚养亲属中显示的条件
- 若是“同住”且为“生于昭和30年・1955年1月1日以前的本人或配偶的直系长辈亲属”,则判定为高龄者抚养亲属的“同住长辈亲属等(同居老親等)”
- 若是“非同住”或“并非生于昭和30年・1955年1月1日以前的本人或配偶的直系长辈亲属”,则判定为高龄者抚养亲属的“其他(その他)”
- 若在平成14年・2002年1月2日~平成18年・2006年1月1日期间出生,则判定为“特定抚养亲属”
判定为直系长辈亲属的关系如下。
- 父亲/母亲/生父/生母/配偶父亲/配偶母亲/养父/养母
- 祖父・外祖父/祖母・外祖母/岳祖父/岳祖母/养祖父/养祖母
- 曾祖父/曾祖母/岳曾祖父/岳曾祖母
C:在残障人士、寡妇、单亲父母、半工读学生中显示的条件
残障人士扣除
- 在年末调整问卷中有残障人士扣除的申报
- 已填写残障人士扣除申告所需的信息
- “配偶”为残障人士扣除对象的条件是所得低于48万日元(同一生计配偶)
寡妇/单亲父母扣除
寡妇扣除
- 问卷回答人为女性
- 对于“住民票的关系中是否记载有(未登记)的信息?”回答“否”(确认事实婚姻)
- 您的所得总金额低于500万日元
-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
- 在关于过去的配偶的问题中,回答“有(已离婚)”,并且在家属信息中“登记子女以外的抚养亲属”
- 在关于过去的配偶的问题中,回答“有(已离世)”
- 在关于过去的配偶的问题中,回答“有(生死不明)”
单亲父母扣除
- 对于“住民票的关系中是否记载有(未登记)的信息?”回答“否”(确认事实婚姻)
- 您的所得总金额低于500万日元
- 关于过去的配偶,回答“无”、“有(已离婚)”、“有(已离世)”、“有(生死不明)”中的任意一项
- 家属信息中登记“子女”
半工读学生
- 在年末调整问卷中有半工读学生的申报
- 已填写半工读学生扣除所需的信息
- 您的工资收入低于130万日元(所得为75万日元以下),并且其间工资以外的所得低于10万日元
D:其他所得者获得扣除的抚养亲属等
在SmartHR的年末调整功能中,即使有其他所得者获得扣除的抚养亲属等,D栏也不会显示任何内容。 属于所得金额调整扣除对象时,会显示在“所得金额调整扣除申告书”的“抚养亲属等”栏中。 如果“所得金额调整扣除申告书”上有打印,就可以获得扣除。
住民税相关事项
在未满16岁的抚养亲属中显示的条件
- 在年末调整问卷中填写抚养家属信息
- 抚养亲属的工资收入低于103万日元(所得为48万日元以下)
- (令和6年・2024年度)抚养亲属的出生年月日为平成21年・2009年1月2日之后(含平成21年・2009年1月2日)
- (令和7年・2025年度)抚养亲属的出生年月日为平成22年・2010年1月2日之后(含平成22年・2010年1月2日)
持有离职补贴等的配偶或抚养亲属中显示的条件
- 在年末调整问卷中填写配偶信息或抚养家属信息
- 在抚养状况中选择了“明年抚养”或“不抚养”
- 勾选“因今年领取了离职补贴而不再属于抚养对象时”
- 离职所得的所得金额中输入了1日元以上的金额
寡妇或单亲父母
符合“持有离职补贴等的配偶或抚养亲属中显示的条件”,且本人为寡妇/单亲父母的情况下勾选。
工资所得者的基础扣除申告书 兼 工资所得者的配偶扣除等申告书 兼 年末调整相关定额减税申告书 兼 所得金额调整扣除申告书
用于根据工资金额确定统一适用的基础扣除的“基础扣除申告书”、用于享受配偶扣除和配偶特别扣除所必需的“配偶扣除等申告书”、用于享受所得金额调整扣除所需的“所得金额调整扣除申告书”内的显示条件如下。
画像を表示する基础扣除申告书中显示的条件
- 您的工资收入低于2,000万日元(或所得估算为2,500万日元以下),并且所得税适用于甲栏
本人的定额减税被勾选时的条件
- 是国内居住者
- 所得总金额低于1,805万日元(工资收入低于2,000万日元)
- 甲栏适用人员
在配偶扣除等申告书中显示的条件
- 您的所得总额低于1,000万日元
- 配偶的所得总额低于133万日元
- 在年末调整问卷中,回答今年“抚养”
同一生计配偶的定额减税被勾选时的条件
- 是国内居住者
- 所得总金额低于48万日元(工资收入低于103万日元)
在所得金额调整扣除申告书中显示的条件
若您的工资收入高于850万日元,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时显示。
- 本人是特别残障人士
- 同一生计配偶是特别残障人士
- 抚养亲属是特别残障人士
- 抚养亲属未满23岁(生于平成14年・2002年1月2日之后)
- 本人以外的所得者享受扣除的亲属是特别残障人士※
- 本人以外的所得者享受扣除的亲属年龄未满23岁(生于平成14年・2002年1月2日之后)※
工资所得者的保险费扣除等申告书
显示在用于申请保险费扣除的文件上的条件如下。
画像を表示する在人寿保险费扣除中显示的条件
- 已填写一般人寿保险费
- 已填写护理医疗保险费
- 已填写个人年金保险费
在地震保险费扣除中显示的条件
- 已填写地震保险费
在社会保险费扣除中显示的条件
- 已填写国民年金/国民健康保险费
在小规模企业共济等保险费扣除中显示的条件
- 已填写小规模企业共济等保险费的金额
工资所得者的(特定增改建等)住宅贷款等特别扣除申告书(截至2018年内开始居住时的格式)
房贷扣除申告书(截至2018年内开始居住时的格式)的显示条件如下。
画像を表示する项目 | 显示的数据或条件 |
---|---|
①-A | ・若为“新建或购买”,则显示“贷款金融机构的住宅贷款等的明细仅为住宅”的年末总余额 ・有连带债务时,显示您应负担的总金额 |
①-B | ・若为“新建或购买”,则显示“贷款金融机构的住宅贷款等的明细仅为土地等”的年末总余额 ・有连带债务时,显示您应负担的总金额 |
①-C | ・若为“新建或购买”,则显示“贷款金融机构的住宅贷款等的明细为住宅及土地等”的年末总余额 ・有连带债务时,显示您应负担的总金额 |
⑥ | ・有“增改建”时,显示“贷款金融机构”的年末总余额 ・有连带债务时,显示您应负担的总金额 |
②-A | 显示证明书ロ栏的金额 |
②-B | 显示证明书ホ栏的金额 |
②-C | 显示证明书“ロ栏和ホ栏的总金额”或“ホ栏和リ栏的总金额” |
⑦ | 显示证明书リ栏的金额 |
③-A | ・显示证明书二栏的数字 ・显示证明书ハ栏的数字 ・显示二除以ハ之后的%。计算至小数点后第4位,第4位向上取整。此外,若为90%以上,则显示100% |
③-B | ・显示证明书ト栏的数字 ・显示证明书ヘ栏的数字 ・显示ト除以ヘ之后的%。计算至小数点后第4位,第4位向上取整。此外,若为90%以上,则显示100% |
③-C | ・③-A与③-B比例相同时,显示③-A的比例 ・③-B与⑧比例相同时,显示⑧的比例 ・各项比例不同时,则不显示 |
⑧ | ・显示证明书ヌ栏的数字 ・显示证明书リ栏的数字 ・显示ヌ除以リ之后的%。计算至小数点后第4位,第4位向上取整。此外,若为90%以上,则显示100% |
④-A | 显示①-A和②-A中较少的一方 |
④-B | 显示①-B和②-B中较少的一方 |
④-C | 显示①-C和②-C中较少的一方 |
⑨ | 显示⑥和⑦中较少的一方 |
⑤-A | 显示(④-A×③-A)的结果 |
⑤-B | 显示(④-B×③-B)的结果 |
⑤-C | ・③-A与③-B,或③-B与⑧比例相同时,显示(④-C×③-C)的结果 ・③-A与③-B,或③-B与⑧比例不同时,用以下计算公式算出 ⅰ (C4){C4}日元 × ((A2){A2}日元 ÷ (C2){C2}日元)×(A3){A3的比例}% = {ⅰ}日元 ⅱ (C4){C4}日元 × ((B2){B2}日元 ÷ (C2){C2}日元)×(B3){B3的比例}% = {ⅱ}日元 ⅰ+ⅱ = {C⑤}日元 |
⑩ | 显示⑨×⑧的结果 |
11的最高金额 | 显示作为11栏最高金额填写的金额 |
11的金额 | 显示⑤+⑩的金额。若超过11的最高金额,则显示11的最高金额 |
12的金额 | 显示证明书的ル栏 |
13的最高金额 | 显示作为13栏最高金额填写的金额 |
13的金额 | 显示11和12中较少一方的金额。若超过13的最高金额,则显示13的最高金额 |
显示14的百分比。 | 显示作为14的百分比填写的金额 |
14 | 显示(11×14的百分比)。不足100日元则向下取整 |
因连带债务形成的住宅贷款等的年末余额 | 为连带债务时,显示年末总余额 |
备注 | 若为连带债务,则显示连带债务的内容;若C⑤由比例不同的计算得出,则显示其内容,或显示在备注里填写的内容 |
工资所得者的(指定增改建等)住宅贷款等特別控除申告书 兼 (特定增改建等)住宅贷款等特别控除计算明细(2019年〜2021年内开始居住时的格式)
房贷扣除申告书(2019年〜2021年内开始居住时的格式)的显示条件如下。
画像を表示する项目 | 显示的数据或条件 |
---|---|
①-A | ・若为“新建或购买”,则显示“贷款金融机构的住宅贷款等明细仅为住宅”的年末总余额 ・括号内显示连带债务的贷款年末余额 |
①-B | ・若为“新建或购买”,则显示“贷款金融机构的住宅贷款等的明细仅为土地等”的年末总余额 ・括号内显示连带债务的贷款年末余额 |
①-C | ・若为“新建或购买”,则显示“贷款金融机构的住宅贷款等的明细为住宅及土地等”的年末总余额 ・括号内显示连带债务的贷款年末余额 |
①-D | ・有“增改建等”时,显示“贷款金融机构”的年末总余额 ・括号内显示连带债务的贷款年末余额 |
②-A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ニ栏的连带债务比例 ・“①-A中,单独债务的年末余额”+“①-A中,连带债务中本人负担的金额”×上述连带债务比例 |
②-B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ト栏的连带债务比例 ・“①-B中,单独债务的年末余额”+“①-B中,连带债务中本人负担的金额”×上述连带债务比例 |
②-C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ニ栏的连带债务比例 ・“①-C中,单独债务的年末余额”+“①-C中,连带债务中本人负担的金额”×上述连带债务比例 |
②-D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ヲ栏的连带债务比例 ・“①-D中,单独债务的年末余额”+“①-D中,连带债务中本人负担的金额”×上述连带债务比例 |
③-A | ・显示②-A与证明书ロ栏之间较少的一方 |
③-B | ・显示②-B与证明书ホ栏之间较少的一方 |
③-C | ・显示②-C与“证明书ロ+ホ”或“证明书ホ+リ”之间较少的一方 |
③-D | ・显示②-D与证明书リ栏之间较少的一方 |
④-A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ハ栏的居住用比例 ・“③-A”×上述居住用比例 ・小数点以下向下取整 |
④-B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ヘ栏的居住用比例 ・“③-B”×上述居住用比例 ・小数点以下向下取整 |
④-C | ・当仅住宅与仅土地的居住用比例相同时,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ハ栏(ヘ栏) 的居住用比例 ・“③-C”×上述居住用比例 ・省略小数点以下第4位 |
④-D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ル栏的居住用比例 ・“③-D”×上述居住用比例 ・小数点以下向下取整 |
⑤的最高金额 | 显示作为⑤栏最高金额填写的金额 |
⑤ | ④-A+④-B+(④-C或④-D) |
全年所得的估算额 | ・员工全年所得的估算额 ・超过3000万日元时,不适用扣除 |
⑥ | ・显示证明书的ヌ栏 |
备注 | ・显示员工填写的内容,或根据填写内容自动输出的内容 ・房屋与土地等的居住用比例不同时,显示居住用比例的计算公式 |
⑦的最高金额 | 显示作为⑦栏最高金额填写的金额 |
⑦ | 显示⑤和⑥之间较少一方的金额。超过⑦的最高金额时,显示⑦的最高金额 |
⑧的百分比 | 显示作为⑧的百分比填写的金额 |
⑧的最高金额 | 显示作为⑧栏最高金额填写的金额 |
⑧的金额 | 显示(⑤×⑧的百分比)。 ・不足100日元则向下取整 |
接受重复适用(的特例)时(特定增改建等)住宅借款等特别扣除额 | SmartHR不支持 |
工资所得者的住宅贷款等特別控除申告书 兼 住宅贷款等特别控除计算明细(2022年起开始居住时的格式)
房贷扣除申告书(2022年起开始居住时的格式)的显示条件如下。
画像を表示する项目 | 显示的数据或条件 |
---|---|
①-A | ・若为“新建或购买”,则显示“贷款金融机构的住宅贷款等明细仅为住宅”的年末总余额 ・括号内显示连带债务的贷款年末余额 |
①-B | ・若为“新建或购买”,则显示“贷款金融机构的住宅贷款等的明细仅为土地等”的年末总余额 ・括号内显示连带债务的贷款年末余额 |
①-C | ・若为“新建或购买”,则显示“贷款金融机构的住宅贷款等的明细为住宅及土地等”的年末总余额 ・括号内显示连带债务的贷款年末余额 |
①-D | ・有“增改建等”时,显示“贷款金融机构”的年末总余额 ・括号内显示连带债务的贷款年末余额 |
②-A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ニ栏的连带债务比例 ・“①-A中,单独债务的年末余额”+“①-A中,连带债务中本人负担的金额”×上述连带债务比例 |
②-B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ト栏的连带债务比例 ・“①-B中,单独债务的年末余额”+“①-B中,连带债务中本人负担的金额”×上述连带债务比例 |
②-C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ニ栏的连带债务比例 ・“①-C中,单独债务的年末余额”+“①-C中,连带债务中本人负担的金额”×上述连带债务比例 |
②-D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ヲ栏的连带债务比例 ・“①-D中,单独债务的年末余额”+“①-D中,连带债务中本人负担的金额”×上述连带债务比例 |
③-A | ・显示②-A与证明书ロ栏之间较少的一方 |
③-B | ・显示②-B与证明书ホ栏之间较少的一方 |
③-C | ・显示②-C与“证明书ロ+ホ”或“证明书ホ+リ”之间较少的一方 |
③-D | ・显示②-D与证明书リ栏之间较少的一方 |
④-A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ハ栏的居住用比例 ・“③-A”×上述居住用比例 ・小数点以下向下取整 |
④-B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ヘ栏的居住用比例 ・“③-B”×上述居住用比例 ・小数点以下向下取整 |
④-C | ・当仅住宅与仅土地的居住用比例相同时,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ハ栏(ヘ栏) 的居住用比例 ・“③-C”×上述居住用比例 ・省略小数点以下第4位 |
④-D | ・百分比显示证明书ル栏的居住用比例 ・“③-D”×上述居住用比例 ・小数点以下向下取整 |
⑤的最高金额 | 显示作为⑤栏最高金额填写的金额 |
⑤ | ④-A+④-B+(④-C或④-D) |
全年所得的估算额 | ・员工全年所得的估算额 ・超过3000万日元时,不适用扣除 |
⑥的百分比 | 显示作为⑥的百分比填写的金额 |
⑥的最高金额 | 显示作为⑥栏最高金额填写的金额 |
⑥的金额 | 显示(⑤×⑧的百分比) ・不足100日元则向下取整 |
接受重复适用(的特例)时(特定增改建等)住宅借款等特别扣除额 | SmartHR不支持 |
备注 | ・显示员工填写的内容,或根据填写内容自动输出的内容 ・房屋与土地等的居住用比例不同时,显示居住用比例的计算公式 |
协助改善帮助中心。
这篇文章有帮助到您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