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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配偶或扶養親屬領取離職給付時的處理方式

閱讀對象:
管理者/負責人適用
適用方案:
勞務管理人事・勞務基本版¥0人資策略

因應令和4年度稅制修正,自令和5年(2023年)起提交的「扶養扣除等(異動)申報書」中,「住民稅相關事項」新增了「有領取離職給付等的配偶/扶養親屬」項目。

以下說明新增項目的內容,以及當有符合條件的配偶或扶養親屬時的應對方式。

需要輸入此項目的對象

  • 若未領取離職給付且合計所得金額在133萬日圓以下,則屬於今年的扶養對象;但若因領取離職給付使合計所得金額超過133萬日圓,則不屬於今年的扶養對象之配偶
  • 若未領取離職給付且合計所得金額在58萬日圓以下,則屬於今年的扶養對象;但若因領取離職給付使合計所得金額超過58萬日圓,則不屬於今年的扶養對象之親屬

新增項目的概要與背景

自令和5年(2023年)起提交的「扶養扣除等(異動)申報書」中,「住民稅相關事項」新增了以下兩項。

  1. 「有離職給付等的配偶/扶養親屬」欄位:若配偶(與您共同維持生計,且扣除離職所得後的合計所得估計金額在133萬日圓以下)或扶養親屬有領取離職給付時,請填寫此欄
  2. 「寡婦或單親」欄位:若您有扶養在扣除離職所得後的合計所得估計金額為58萬日圓以下的親屬,並因此符合寡婦或單親條件,請勾選此項
薪資所得者扶養扣除等(異動)申報書的住民稅相關事項欄位画像を表示する

背景

在配偶或扶養親屬的「合計所得金額」中,是否包含屬於分離課稅的離職所得金額,於所得稅與住民稅之間的計算方式有所不同。 若配偶或扶養親屬領取了離職給付等款項,在不含離職所得的情況下,若其合計所得金額為配偶時不超過133萬日圓、或為扶養親屬時不超過58萬日圓,則在住民稅上仍可能符合扶養扣除的條件。 由於在所得稅制度下,此情況不再視為扶養對象,導致住民稅的扶養扣除無法適用,因此新增了此項目以解決該問題。

有符合條件的配偶或扶養親屬時的對應方式

若有符合條件的配偶或扶養親屬,請依下列步驟回答問卷,以正確適用住民稅扣除。

配偶的情況

  1. 在問題54「請輸入配偶資訊」中,選擇「明年扶養」或「不扶養」
  2. 勾選「今年因領取離職給付而不再符合扶養資格」項目
  3. 輸入配偶資訊

輸入的內容將顯示於「有離職給付等的配偶/扶養親屬」欄位中。

扶養家屬的情況

即使因領取離職給付而不再屬於稅法上的扶養對象,也需以「有稅法上的扶養親屬」為前提繼續作答。

  1. 在問題38「您是否有扶養的親屬(稅法上的扶養親屬)?」中選擇「是」
  2. 在問題40「請輸入扶養親屬(不含配偶)的資訊」中,針對符合條件的親屬,在扶養狀況欄選擇「明年扶養」或「不扶養」
  3. 勾選「今年因領取離職給付而不再符合扶養資格」項目
  4. 輸入親屬資訊

輸入的內容將顯示於「有離職給付等的配偶/扶養親屬」欄位中。

負責人直接編輯輸入資訊時的注意事項

員工未回答問卷,而是由負責人直接編輯資訊時,下列情況將不支援自動反映。

  • 不符合所得稅上的寡婦條件,但符合住民稅上的寡婦條件者
    • 「扶養扣除等(異動)申報書」的「住民稅相關事項」中無法自動顯示「寡婦」,請以手寫方式補記。
  • 不符合所得稅上的單親條件,但符合住民稅上的單親條件者
    • 「扶養扣除等(異動)申報書」的顯示不受影響。但在「員工資訊CSV」中不會顯示「今年因領取離職給付而不再符合扶養資格的配偶/扶養親屬(寡婦・單親)原因」。

文件顯示範例

以下範例中,該扶養親屬在所得稅不屬於扣除對象,但在住民稅可適用扣除。

  • 薪資收入:100萬日圓(薪資所得:45萬日圓)
  • 離職金:1,000萬日圓(離職所得:30萬日圓)

此情況下,「扶養扣除等(異動)申報書」的B欄「扣除對象扶養親屬」不會顯示該親屬資訊,而會顯示在「有領取離職給付等的配偶/扶養親屬」欄位中。 「寡婦或單親」欄位會根據申報人是否符合寡婦或單親的要件,以及是否有領取離職給付的扶養親屬自動判定。

若有多位符合條件的配偶或扶養親屬,系統會自動建立多份「扶養扣除等(異動)申報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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