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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末調整

不適用房貸扣除申報書製作的條件

閱讀對象:
管理者・員工
適用方案:
勞務管理人事勞務基本模組專業模組0元人力資源策略

以下說明SmartHR的年末調整功能中,不適用房貸扣除申報書製作的條件。

本頁面也會介紹不適用製作的員工「如何在問卷中回答才會屬於不適用對象」之具體範例。

不適用條件

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即不適用製作房貸扣除申報書。

年末調整無法申報房貸扣除者

  • 今年(2023年)申請房貸,並為入住第一年者(※)
  • 房貸扣除的扣除期間已結束者
  • 今年(2023年)12月31日時未居住於該房屋者(不含單身赴任等暫時性狀態)
  • 入住開始年月日為令和3年(2021年)12月31日以前,合計所得為3,000萬日圓以上者
  • 入住開始年月日為令和4年(2022年)1月1日之後,合計所得為2,000萬日圓以上者
  • 符合特例特別特例取得,合計所得為1,000萬日圓以上者
  • 扣除類別符合「特例居住用房屋」或「特例認定住宅等」,合計所得為1,000萬日圓以上者
  • 換貸後的還款期間未滿10年者

※由於不屬於年末調整對象,請於確定申報時申報房貸扣除。

無法透過SmartHR製作房貸扣除申報書者

  • 辦理1次以上換貸
  • 有多筆借款,且其中包含連帶債務的借款者
  • 向3家以上金融機構辦理借款
  • 持有新格式文件,且房貸扣除申報書的「房屋相關連帶債務比例(ニ欄)」與「土地相關連帶債務比例(ト欄)」中記載的比例不同者(※1)
  • 持有舊格式文件,且房貸扣除申報書的「⑭欄」中有刪除線者(※2)
  • 同時獲得房屋購買及增改建兩項扣除者(イ欄與チ欄皆記載日期者)(※3)
  • [特定增改建等費用的金額]有記載者(※4)
  • 房貸扣除申報書的各項目金額分成2行記載,或分成2張文件者(※5)
  • 接受重複適用特例者(※6)
  • 在住宅借款等特別扣除證明書的「證明事項」右邊記載下列內容者(※7)
    • 居住者・特例居住者用房屋用
    • 居住者・認定住宅等(特例認定住宅等)用
    • 居住者・震災再取得等(特例居住用房屋)用

※1 持有新格式文件,且房貸扣除申報書的「房屋相關連帶債務比例(ニ欄)」與「土地相關連帶債務比例(ト欄)」中記載的比例不同者

紅框內比例不同者符合此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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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2 持有舊格式文件,且房貸扣除申報書的「⑭欄」中有刪除線者

紅框內有刪除線者符合此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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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3 同時獲得房屋購買及增改建兩項扣除者(イ欄與チ欄皆記載日期者)

紅框內有記載日期者符合此項。

2020年以後的格式2020年以前的格式
画像を表示する画像を表示する

※4[特定增改建等費用的金額]有記載者

紅框內有記載數值者符合此項。

2020年以後的格式2020年以前的格式
画像を表示する画像を表示する

※5 房貸扣除申報書的各項目金額分成2行記載,或分成2張文件者

紅框內的金額分成2行記載,或分成2張文件者符合此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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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6 接受重複適用特例者

關於重複適用特例,詳情請參閱Ⅰ‐3 住宅借款等特別扣除等特例|國稅廳(日文)

※7 在住宅借款等特別扣除證明書的「證明事項」右邊記載「特例居住用房屋」「特例認定住宅等」者

紅框內有記載下列內容者符合此項。

  • 居住者・特例居住者用房屋用
  • 居住者・認定住宅等(特例認定住宅等)用
  • 居住者・震災再取得等(特例居住用房屋)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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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問卷回答而不適用製作申報書的3種模式

系統依據年末調整問卷的回答,判定是否不適用房貸扣除申報書製作。 若有員工表示「我有房貸但無法製作申報書」時,請確認以下3個問題的問卷回答履歷。 只要符合以下任一項目,即判定為不適用製作申報書。

  • 問題200:在確認有無房貸扣除「是否要於年末調整申報房貸扣除?」回答[否]
  • 問題201:在確認是否適用製作房貸扣除申報書「確認您是否可透過SmartHR製作房貸扣除申報書」回答[不適用]
  • 問題217:在不適用製作房貸扣除申報書「如イ欄與チ欄皆記載日期,則無法透過SmartHR製作房貸扣除申報書」回答[下一步]
    • 問題217為在問題215或問題245回答日期[イ欄與チ欄皆有記載]時顯示。